集合,簡單地說,就是一堆東西的總體,其中每個東西稱為這個集合的一個元素。這樣的集合相念是素朴和直觀的、理解起來并不困難,但它不是嚴格的、精確的。
通過對具體集合的認識,和對集合性質的討論,可以使我們逐步加深對集合這個相念的理解。

例:將甚麼東西也沒有看作一種總體,這樣的集合稱為空集,符號記作更多的例子
 
 

定義:如果a是A的元素,則稱a屬於A,記作aA。如果a不是A的元素,則稱a不是A的元素,則稱a不屬於A,就作aA。
 
描述集合的兩種方法:

註:雖然集合論時常當作一切東西的代名詞,但從經驗所知:並不是所有東西都是集合。最簡單的就是羅素(B.Russell)在1918年的理髮師悖論:
“ 小鎮裡僅有一個理髮師,他宣稱專給那些並且只給那些
 自己不為自己理髮的人理髮。那麼誰給這位理髮師理髮?”
集合論的悖論例子:
設C是由所有集合所組成的總體。
定義一個(集合)A={ x為C中的元素 | xx }。
(不要理會怎樣滿足條件xx 的集合)
仔細研究以下的兩個問題: 以上的悖論,是非常嚴重。因為集合將會是數學的基石,如果這種理論有一些東西有問題,那麼所謂“嚴格的證明”也可能是沒意思。
另外一個例子:考慮以下的正整數: ZF ( E.Zermelo-A.A.Fraenkel )公理系統是用形式語言來表達的形式系統。所用的形式語言不同於自然語言,是一種人工語言,具有精確、不含混的特點。
ZF系統的語言有以下符號:
  1. 五個邏輯連接詞

  2. (否定詞)、(析取詞)、(合取詞)、→(蘊涵詞)、(等價詞);
  3. 兩個量詞(全稱量詞)、(存在量詞);
  4. 兩個關係詞:=(等詞)、(屬詞);
  5. 可數個變元:x, y, z, ....(可帶下標);
  6. 左括號(、右括號)。
以上的符號中若干有限個符號按一定的規則形成的符號串叫作公式規則有兩條:
  1. xy、x=y是公式,叫做原子公式,其中x、y可以換成其他變元;
  2. 若φ、ψ是公式,則(φ)、(φ)(ψ)、(φ)(ψ)、(φ)→(ψ)、(φ)(ψ)、x(φ)、x(φ)都是公式,叫做更詞層之的公式,其中x可換成其他變元。
形式系統的命題和推理都是用這種語言表達的,對這種形式詞言可作多種解釋。
但的們心目中的解釋是:
變元 集合; 是...的元素;
= 等於、相等; 否定;
(可兼)或;
如果....,那麼... 當且僅當;
x 對每個集x...... x 存在集合x ....
一個公式就可解釋為某個關於集的命題,或者相反地,把關於集合的命題翻譯成公式。例如
  1. 公式:x( (xA)(xB) ) 表示

  2. 命題:“對於任意集合x,x是A的元素當且僅當x是B的元素”;
  3. 公式:xy((yx))  表示

  4. 命題:“存在著沒有任何成員的集”;
  5. 命題:“存在把一切集作為自已成員的集”(不論其真假)可翻譯成

  6. 公式:xy(yx)。
  7. 命題:“存在著以集A和B為僅有元素的集”可翻譯成

  8. 公式:xy( (yx)( (y=A)(y=B) )。
註: 集合的相等:設A、B為集合,如何判別它們是否相等?這是非常重要的基本概念。 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