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邏輯和語法時,一命題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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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表示思想對象的詞為主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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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表示對象性質為謂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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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是無理數。
這裡“√2”是主詞、“是無理數”是謂詞。
有些命題不是針對某一對象有甚麼性質,而是針對幾個事物間有著某種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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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a和b相等。例二:a、b和c在同一直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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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和b,或者a、b和c都代表一些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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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中“相等”是a、b間的關係。在例二中“在同一直線上”是a、b、c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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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理邏輯裡,我們不用“主詞”這個稱呼,而將代表個體的詞稱為個體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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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表示一個個體的性質和兩個或以上個體間的關係的詞稱為謂詞。有些關係僅存在兩個個體之間,如相似。有的關係僅存在三個個體之間,如在同一直線上。
一般地,n個個體間的關係稱為n項關係,表示n項的關係的謂詞稱為n項謂詞。
數學公式裡常有變元在初等代數公式“x+y=y+x”裡,x、y都是變元,它們代表任一個有理數。如果用特定的有理數2、3分別代入a、b,得到2+3=3+2。